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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衢州市公文交换系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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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局各处(室)、协会、中心: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衢州市公文交换系统”的通知》(衢委发[2003]72号)要求,现将我局使用公文交换系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文交换系统的用户范围和权限 二级用户:市局主要负责人;三级用户:市局其它领导、市局机关处(室)和有关单位负责人。 三级用户为公文交换单位内的收阅公文用户,可以通过本系统收阅公文,进行内部电子邮件交流,并可对收阅的公文进行阅办处理。 二级用户为公文交换单位内的特定用户,除具有三级用户的权限外,有权投递本单位公文及原已列入公文交换的下属单位的公文,并有权对收阅的公文在本单位及原已列入公文交换的下属单位用户间进行批办。为使用方便,本系统为具有二级用户的单位设置网管员一个,负责对本单位的网络和收发文进行管理。 二、网管员(单位文件拟办员)的职责 单位网管员在工作日,必须在每天上午10:00和下午4:00各上公文交换系统一次,做好公文的收发处理工作,并在批办单“拟办意见”栏签署拟办意见。并要加强系统监测,定期检查计算机是否感染病毒,严防非法用户侵入本系统。如发现病毒侵入或其他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公文交换系统数据处理站报告。公文交换系统数据处理站联系电话:3081042。 三、公文交换系统使用有关要求 1、凡公文交换系统用户都必须经常开机上本系统阅读公文。二、三级用户在工作日必须每天开机上本系统一次。 2、阅读到紧急公文的用户,必须尽快与本单位领导和单位网管员衔接。 3、公文交换系统用于非涉密的一般性公文交换和系统用户之间的非涉密公务联系,各公文交换单位非涉密的一般性公文和信息简报,要求都上本系统投递交换。但各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保密制度,并严格遵守以下几项具体规定。 ①有密级的公文和涉密信息一律不准上公文交换系统投递。 ②专题请求报告一律按原渠道报送,不上公文交换系统投递。 ③特急公文和特急信息一律按纸质版和电子版双轨制报送。 ④经营性广告、资料一律不准上公文交换系统投递。 ⑤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准利用公文交换系统从事非法活动和非公务活动。 附:二、三级用户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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