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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市积极在农村开展“百县万村放心店”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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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山市工商局从去年9月份开始,采取试点拓面,稳步推进的办法,在我市广大农村积极推行了“百县万村放心店”工程。 实施“百县万村放心店”工程目的是为了遏制假冒伪劣商品进入农村,扫除农村市场维权盲区,更好的营造农村消费安全环境,维护广大农民利益。实施“放心店”工程,先根据农村实际在确定饮料、乳制品、豆制品、肉类、粮食、副食品等重点监管商品的基础上,要求“放心店”建立一套简洁明了、便于操作的农村商品台帐等相关规范制度。首先要实行商品准入制度。凡被确定为实施“放心店”的商店,都应建立三项制度,即《进货验收备查制度》、《不合格商品下柜制度》和《消费投诉处理制度》,三项制度上墙接受村民监督。其次,要统一商品标识;统一向给消费者提供商品质量信誉卡,承诺对商品质量负责;统一对外实行消费安全承诺; 统一建立进货台账,严把进货质量关。 去年底,该局先在选择长台镇的27个行政村进行试点,按照"放心店"的条件,在有商店的行政村挑选一家或一家以上商店进行"放心店"工程建设和规范。专门制定了《江山市工商局“百县万村放心店”示范商店认定管理办法》,并严格依照“百县万村放心店”示范商店的条件和标准培育“放心店”。通过试点规范,首批培育出了16家“百县万村放心店”示范商店,由市农村消费安全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授予了“浙江省百县万村放心店工程——示范商店”荣誉称号,颁发给了荣誉牌匾。取得试点经验后,今年已在全市其他各乡镇逐步推开,年内有一半以上的行政村要完成这项工作,并计划到2006年底前全面完成“百县万村放心店”工程的实施工作,使全市445个有商店的行政村都有一家或一家以上“放心店”。 江山市工商局为确保“百县万村放心店”示范商店的质量,还及时对已授予荣誉牌匾的“放心店”推行了信用记录制度,实施动态跟踪监管,构建动态信用监管模式。根据巡查、监管记录,至3月15日止共有5户经营户被记分,其中有3户因台帐登记不全被记分,有1户因商品标识不正确被记分,有1户因货架上有“三无”产品被记分。同时,对“放心店”建立了片区监管责任制,按照工商所落实片区监管职责,明确专人抓好落实;工商所对其内设机构或个人也按乡镇划片分区建立片区监管责任制。 在农村商店实施“百县万村放心店”工程中,该局非常重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市局专门成立了实施“百县万村放心店”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局、所层层制定实施方案和操作办法、程序,建立内部考核责任制。江山市各级政府也十分重视,市政府成立了市农村消费安全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党委政府也成立农村消费安全建设工作领导组织,做好牵头和协调工作,切实加强对实施“百县万村放心店”工程和农村消费维权网络建设工作的领导,在我市形成了“政府牵头、部门参与、工商推进、社会支持”的工作格局。(江山局法经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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