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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衢州市民营企业协会第一次代表大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推选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民营企业的健康、快速发展,经民政局同意,我局正在积极筹备衢州市民营企业协会,并拟在今年6月份召开衢州市民营企业协会成立大会。现将做好有关代表大会代表和理事的推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民营企业协会代表、理事的推选
  1、代表的条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在衢州市地域范围内经营,志愿加入衢州市民营企业协会的民营企业(民间资本开办或民间资本控股的各类企业)负责人,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诚实经营、劳资关系融洽,企业经营状况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同行中具有代表性。
  2、理事候选人条件:衢州市民营企业协会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能模范执行党的方针政策,自觉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热心协会工作,有一定的文化素质,办事公道,在会员和同行中具有较高的威信和知名度。
  3、代表、理事推荐方法:按分配的名额,由各县(市、区)工商局推荐上报,市本级代表、理事分配,按分配名额,由各工商所直接推荐上报市工商局。

  二、会议的时间、地点: 会议初步确定6月份在衢州市召开,会期一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几点要求
  1、各县(市、区)工商局、个私协会要重视衢州市民营企业协会成立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标准,严格按照市局文件要求,认真做好代表、理事的推荐选拔、上报工作。
  2、发扬民主,充分酝酿,逐级上报。
  3、体现广泛性、代表性、先进性,注重推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代表和理事候选人,且女性要占一定比例。
  4、分配给各地的代表、理事候选人名额中含1名工商干部,建议由分管局长担任。
  5、被推荐的代表、理事候选人,按要求分别填写代表登记表、理事推荐表,所有理事候选人都要有简历和两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并于5月20日前报市局企业监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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