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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工商部门全力以赴开展野生动物市场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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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省工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国家工商总局林发明电〔2003〕34号文件和国家工商总局、国家林业局“5.30”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省局《关于开展野生动物市场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浙工商传〔2003〕19号)的统一部署,行动迅速,措施得力,全面开展了整顿和规范野生动物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各地工商部门从促进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业的发展,确保生态平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高度,把开展野生动物市场专项整治作为当前防制“非典”的一项重要工作,积极营造不经营、不上桌、不食用野生动物的社会氛围。突出了对农批市场、农贸市场、花鸟市场、家禽市场、超市及餐饮业等重要场所的宣传发动,运用电视、广播、报刊、宣传标语、横幅等宣传形式,引导和教育市场举办者、经营者和消费者认清疫病在人与野生动物之间相互传染和蔓延的危害性,提高对严禁捕猎和经营野生动物重要性的认识。诸暨市、嵊州市工商局接到省局紧急通知的当天,就立即组织人员将通知精神迅速传达到辖区所有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单位、农贸市场举办者、餐饮业经营者,讲清利害关系,明确责任和义务;宁波市工商局象山分局与农林局联合发布了保护野生动物紧急通知,并在县电视台开展了为期一个星期的宣传教育;舟山市工商局充分通过发挥个体劳协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组织的作用,向广大个体户、私营业主发出“人与动物共存,维护生态平衡”倡议,号召全体个体户和私营业从身边做起,从现在做起,争做保护野生动物的带头人。据统计,全省共发放、张贴、悬挂各种宣传资料、标语、横幅80000多份(条),直接受教育市场主体、消费者达30万人次。 各地工商部门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在林业、公安部门的配合下,组织人员,集中时间对野生动物市场进行了地毯式清查,重点查处农贸市场、花鸟市场、家禽市场以及餐厅、饭店、酒店、宾馆、大排档等场所经营和食用野生动物行为;重点清查专门经营野生动物或企业名称、牌匾中有“野味”字样的餐饮行业。截止目前,全省共出动工商执法人员13600人次,检查农贸等相关市场1200个次、企业及经营户14000家(个),查处违法违章行为590起,变更和拆除有“野味”字样名称、牌匾100多家(块),查获各类野生动物活体20000余只,死体8500余只。从5月中旬开始,杭州市工商局与林业部门共出动300多人次,对农贸市场、餐饮业等场所进行了四次较大规模的执法检查,共查获花面狸、野猪、猪獾、果子狸、梅花鹿、野鸽、刺猬、熊掌等死、活体野生动物600多只;6月3日,兰溪市工商局在溪西浩塘头村查获一个借用养殖名义进行贩卖野生动物的法经营者,现场查获蝮蛇、银环蛇、大黄蛇、赤练蛇、菜花蛇等84袋,约10000余条;海宁市工商局在海宁中心菜场和城西菜场实施巡查时,当场查获了扣斑鸠42只、白头翁30只和白麻雀36只;丽水市、开化县工商局会同林业、公安部门加强对山区和农村集市的检查,查获各类野生动物4000多只;温州、湖州、台州市工商局全面加强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市场主体监管,对53家牌匾中有“野味”、“蛇馆”等字样的乡村饭店进行清理和拆除。 全省野生动物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的反响。各地注重运用宣传报道等新闻媒体,边整治、边检查、边宣传,不断提高自身形象,不断扩大工商影响,有力地促进了野生动物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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