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管理并指导商标监管工作,查处商标侵权和商标使用中的违法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管理商标使用许可及商标印制工作;负责省著名商标的推荐工作;协助办理商标侵权行政复议案件;受理管辖范围内商标印制单位的申请、发证;组织实施对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协助办理广告违法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系统广告管理工作,负责广告经营单位资质和临时广告经营活动的审核、审批;指导广告监测中心和广告协会工作。